高嚴。資料圖
  公安部海外追逃的“獵狐行動”已經在“時間上”收尾,但海外追贓追逃卻並未結束。相比於截至目前追逃行動取得的“戰果”,更重要的是,中國在打擊反腐上,藉此建立、梳理了與境外執法機構之間的合作關係與溝通渠道。
  在本期的封面故事中,我們既選取了外逃多年的貪官高嚴的案例,也對反腐敗國際合作的體制機制運行等進行了討論和研讀。我們更加相信,遏制貪官外逃,機制與體制的健全,與執法風暴同等重要。
  自7月22日以來,一場由中國公安機關部署、代號“獵狐2014”的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專項行動高調鋪開且已持續了數月,並取得了顯著成效,一批外逃的官員或被抓獲,或自首。
  在此背景下,“外逃貪官”再被公眾熱議,而72歲的雲南省前省委書記、前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高嚴至今去向成謎,成為這類人中的典型,又再次被集中關註。
  《中國經營報》記者日前走訪高嚴成長、發跡舊地,試圖從其過去的生活工作軌跡中還原高嚴的由一個普通子弟直至正部級高位,旋即又戲劇性地出逃匿跡於海外的“不尋常”的人生。
  屯裡的孩子
  1942年,高嚴出生在吉林榆樹市西約40公里處的靠山屯,現在這裡是一個擁有約100戶人家的普通村莊。
  還在村裡生活的時候,高嚴還沒有使用後來這個聞名於海內外的名字,那時鄉鄰還都稱呼他的原名:高慶林。62歲的靠山屯人李在陽說:“因為年齡小,從沒有看到過高嚴,只是聽說過他,他後來到省里當官,在電視上看到過他,那時他看上去還很年輕。”在村裡,李在陽見到過高嚴的父親高艷英,高艷英早年曾在村裡教過書,“那時大家還都在生產隊呢,在村裡碰見高艷英,說會兒話,高艷英個子不高,說話慢聲細語,不慌不忙的。”在高嚴到吉林省里工作後,高艷英也跟著兒子到了省城長春,“就再也見不著他了。”
  靠山屯的高家在早年曾經是有名的“大戶”,“有好幾十垧地,後來土改劃分土地,就分給其他人了。因為地多,老高家有錢,能供兒女讀書,老高家一般都有文化,都念過書,八九十歲那一輩的人很多都當過教師。”陳在陽曾聽村裡老人說,“高艷英曾經要把高嚴的牙給掰下來,因為他不好好念書,後來高嚴到底還是把書念好了。”
  在靠山屯教了一段時間書以後,高艷英就到村北三里路外的廣隆村教書去了,高嚴一家也隨之搬到廣隆。自搬離靠山屯,幾十年時間過去,靠山屯已沒有留下高嚴一家的任何東西,只有記憶與傳說。目前靠山屯有三戶人家姓高,與高嚴算是同一家族。76歲的高艷甫是這三戶人家中最年長的一位,與高艷英同一輩分。高艷甫生於1939年,比高嚴大三歲,雖然依輩分被高嚴稱為“叔叔”,也算是高嚴的同齡人,高艷甫告訴前去探訪的本報記者:“小時候經常在一起玩,後來高嚴念書走了,就不怎麼見了。”在高艷甫的記憶里,“高嚴不大的時候總念書,學習也好,一直念到省里,後來分到熱電廠,再怎麼提拔的,就不知道了。”
  廣隆現在也已是擁有100多戶人家的大屯。在搬來廣隆後,高家一直住到高嚴進省城工作,才從這裡搬到長春,此後高嚴就再也沒有回到過這個村莊。廣隆留下的關於高嚴的記憶較之靠山屯還要少。
  “崛起”電力系統
  在長春電力學校熱力系統自動化專業學習了三年之後,1962年,高嚴進入吉林熱電廠工作。位於吉林省吉林市的吉林熱電廠是中國第一個五年計劃期間興建的重點工程之一,當時是東北地區最大的供熱電廠。就是從這裡開始,高嚴在電力系統迅速崛起。
  到吉林熱電廠之初,高嚴是鍋爐分廠的工人。一位1958年進廠工作的女性職工向本報記者回憶:“高嚴原來在鍋爐分廠和我一起倒班,我對他印象可深刻了,他個子不高,笑嘻嘻的,是個鐵嘴,能說會道,看人行事,可會來事了。”
  高嚴在熱電廠“機遇好,升遷特別快”。按照其官方簡歷,1965年,高嚴任廠團委書記,1969年任化學分廠黨支部書記,1974年任廠革委會副主任。“文革”後期提倡培養年輕幹部,1975年8月,高嚴被調到吉林省電力工業局任副局長。
  在一些職工的記憶里,“文革”期間,像當時很多人都把自己的名字改得更“革命化”一樣,高嚴也把他的名字從“高慶林”改為“高嚴”。
  33歲的高嚴被調到吉林省電力工業局任副局長,據吉林省電力系統職工介紹,“當時在省局排第六位,是最末一把的副局長,負責基建,但他在我們當時的局長退休以後,就頂上去了,當了一把手。”而他的這種迅速升遷,被認為與他在任副局長期間抓的幾項基建工程相關。
  其中一項是1985年吉林熱電廠六期擴建工程,安裝了2台20萬千瓦機組和2台670噸/時鍋爐,時為吉林省電力工業局副局長的高嚴兼任該工程總指揮,“工期搶得很快,提前幹完發電。”而在這個項目之前,通遼發電總廠的建設,在高嚴在電力系統的迅速升遷之路上,起了更為重要的作用。從1983年起,高嚴兼任通遼發電總廠工程項目的總指揮,用了三年時間,提前完成工程建設。
  “在通遼發電總廠一期基建工程完工之後,當年的《中國電力報》登的全是高嚴的事跡,說這個項目是‘東北高寒地區一盞明燈’。在這麼高寒的地區,當年安裝,當年發電,這在之前是沒有過的。”吉林熱電廠一位職工回憶。
  在吉林省電力系統廣為流傳的一種說法是,高嚴之所以能夠迅速升遷,是因為他在兼任通遼發電總廠項目總指揮期間,因為能力突出,受到了高層領導的賞識,但此說法本報記者未能得到證實。
  在長春市通化路與樹勛路交叉路口一帶,10幾棟五六層的樓房組成了被稱為“電力小區”的原吉林省電力工業局的職工住宿區,其中一棟高29層的高層家屬樓,成了從榆樹老家搬遷到長春後的高嚴的父親高艷英的最後棲居之地。
  這棟高層住宅樓是在2000年建成的,職工以內部價格購買,住宅樓甫一建成,高艷英便跟老伴一起住進了其中的一套三室一廳的房子里。彼時,高嚴正在國家電力公司任總經理、黨組書記,而電力系統經過一番改革,吉林省電力工業局也已由省直機關改為企業,更名為吉林省電力公司。
  本報記者瞭解到,高艷英夫婦現已去世。一位同住在這棟高層住宅樓里的人士告訴本報記者:“他們去世已經五六年了,先是老太太去世,不久老頭也去世了。”住在這棟樓上的很多住戶都看到過,在高艷英夫婦還活著的時候,吉林省電力公司隔鄰的名門飯店會經常給他們送飯來。名門飯店是吉林省第一家五星級酒店,由吉林名門電力實業集團公司和美國一家公司合資經營,於1996年開業。 “飯菜是酒店專門安排給高艷英老兩口送的,因為這個酒店是吉林省電力公司的。在高嚴出逃後,就沒人給他們送了。”
  “消失”多年的高嚴未能為高艷英夫婦送終。在高嚴的家族中,被判刑了的還有高嚴的兒子高新元。記者瞭解到,高嚴與他的曾在吉林省能源交通總公司任要職的妻子育有一兒一女,其子高新元今年41歲,曾任上海國電投資公司總經理,2004年被武漢市中級法院以行賄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現已出獄。
  雲南遺事
  1995年6月,做了三年吉林省省長的高嚴遠赴雲南,出任雲南省委書記。在雲南省委書記的位子上,高嚴只做了兩年,1997年8月離開,出任電力工業部副部長、黨組書記兼國家電力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書記。
  高嚴留給曾於1994年~2002年任新華社雲南分社社長的何懋績的印象並不深刻。“他在雲南時間短,基本上沒有做什麼事就走了。”12月1日,何懋績對本報記者回憶道。何懋績記得,在一次常委會上,高嚴曾對大家講,他的母親非常擔心他在雲南沒有錢花,就托人把老人家積攢下來的幾千塊錢給他帶來了,有的還是一塊錢、一毛錢的零鈔,他點了半天,大概有6000塊錢。“當時他還沒有暴露,我聽了非常感動。現在回頭看,他這樣講,究竟是真情流露,還是做戲,就不好說了。”
  作為在雲南工作期間的“遺產”,多位當地人士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都曾提到高嚴給雲南公務員及事業單位職工發放“高原補貼”的事。“在他任期內給大家漲了幾百塊錢工資,因此雲南的公務員對他還比較有好感。”而因其諧音,這個“高原補貼”還被一些人稱為“高嚴補貼”。
  高嚴留給雲南的另一個“遺產”是一則流傳甚廣的傳聞:雲南電視臺一位名叫楊珊的女主持人被指為高嚴的情婦,較具體的情節更是被描述為高嚴到國家電力部門任職後仍對楊珊念念不忘,專門在上海購置別墅“金屋藏嬌”。但一些受訪者都向本報記者表示,雲南電視臺並無楊珊此人。昆明人李洪濤曾於1984年~2007年在昆明電視臺任職,他告訴本報記者:“台里沒有名叫楊珊的主持人,這個消息可能是謠言。”
  此事也讓何懋績感到蹊蹺,他問過雲南電視臺的一些人,結果他們都不清楚此事。“不知有楊珊這個人,而一般情況是,對於一些領導的類似傳聞,無論是真是假,都能指名道姓指出具體是哪個人。”何懋績回憶,高嚴到雲南之初,一度住在老省委邊上的新聯賓館,這是個獨立小院,原為接待緬共領導人的聯絡站,高嚴到雲南來沒有帶家屬,就先是一個人住在那裡。“當時就傳出來他調戲女服務員的事。”
  下落成謎
  高嚴離開雲南,回歸電力系統,到原國家電力工業部任職後,並沒有切斷與雲南之間的聯繫。
  原雲南省電力工業局職工韓盛(化名)回憶,高嚴剛調到部里,即打電話給當時的雲南省電力工業局領導,“說他到電力部,我們又成了同事了”。局領導得知高嚴在京還沒有分配住房,便邀請高嚴住進了省局駐京辦招待所四樓,為此,招待所重新進行裝修,還專門購置一輛轎車接待高嚴,局裡還派了行政處一位副處長去照顧高嚴。
  韓盛回憶,有一年,高嚴還帶了他的辦公室主任來,在會上親自介紹,由這位辦公室主任擔任雲南電力系統高管。
  高嚴重回電力系統時,電力部門正在推進一系列體制改革。原雲南省電力工業局辦公室主任劉國華回憶,那時開會傳達會議內容,他的印象是:“高嚴畢竟是從電力系統出來的,對於電力體制改革,能提出一些自己的意見。”但是,令他感到意外的是,2002年,就傳出高嚴出逃的消息。
  先於高嚴出逃國外的還有原吉林省電力工業局副局長陳興銘。據吉林省電力系統人士介紹,陳與高嚴是“鐵桿”,由高嚴一手提拔而起。
  陳興銘原是吉林省電力系統某實業集團公司負責人,名門飯店即是在他手上建成,後由高嚴提拔到省局任副局長。陳對省局一把手位置覬覦已久,因故未能遂願,便由高嚴安置到國家電力公司任財務高管。陳興銘先於高嚴出逃國外。
  12月5日,原在國家電力工業部任信訪處長的80歲離休老幹部曹壽年對本報記者說:“高嚴跑了十多年了,他去了哪裡?是什麼問題?從沒有人告訴過我們,對此我們都很有意見!”
  《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2010年7月1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相關內容節選
  第三條領導幹部應當報告下列本人婚姻變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從業等事項:本人的婚姻變化情況;本人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的情況;本人因私出國(境)的情況;子女與外國人、無國籍人通婚的情況;子女與港澳以及臺灣居民通婚的情況;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的情況;配偶、子女從業情況,包括配偶、 子女在國(境)外從業的情況和職務情況;配偶、子女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
  第四條領導幹部應當報告下列收入、房產、投資等事項: 本人的工資及各類獎金、津貼、補貼;本人從事講學、寫作、咨詢、審稿、書畫等勞務所得;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產情況;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資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價證券、股票(包括股權激勵)、期貨、基金、投資型保險以及其他金融理財產品的情況;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資非上市公司、企業的情況;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註冊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或者合伙企業的情況。(來源:中國經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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